为有效甄别享受转移就业补贴人员信息的真实性,防止出现造假骗取转移就业补贴的行为,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对就业专项资金补贴使用的知情权和参与权,提高行政服务质量,充分发挥就业补助资金在促进就业方面的支撑和推动作用,按照《关于调整<天河区对口帮扶贵州省毕节市大方县、纳雍县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补贴方案>部分内容的通知》(穗天人社【2020】35号)的规定,现将申领天河区引进贫困劳动力补贴情况进行公示(详细名单请查看附件)。
对公示事项有异议的,请在规定的公示时间内通过有效方式举报。举报必须包括举报人的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并提供与公示事项相关的事实依据等证明材料。
公示时间:2021年3月4-10日
举报联系部门:区就业办
举报电话:020-87542174
附件:2021年1月申领天河区引进贫困劳动力补贴情况公示表.pdf
天河区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