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的发展离不开政府政策的支持,企业被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最直接的好处是税收减免和各种奖励补贴。参考一下目前山东省的政策吧!
山东省《山东省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财政奖励资金管理办法》:首次通过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机构认定的小微企业,一次性补助10万元。
济南市首次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补助资金最高10万元。
青岛市对首次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30万元奖励。对再次通过认定的,给予10万元奖励。
平度市对首次认定的全国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全省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青岛市中小企业“隐形冠军”企业,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10万元奖励。
淄博市首次通过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机构认定的小微企业,省财政一次性给予10万元补助,市财政再给予10万元补助。
枣庄市当年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一次性补助资金10万元。
烟台市烟台市入库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认定成功奖励30万。
菏泽市
对首次认定、重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省财政分别给予5万元、3万元奖补,其中符合中小微企业升级为高新技术企业补助政策的,给予10万元奖补。
说明:以上仅为山东省部分地区政策内容。由于政策难免会发生变化,如果您想了解更多详情,还请咨询当地有关部门,以最新公布的政策为准。